为推进图书馆各项服务工作开展,规范图书馆各项工作,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经全馆职工讨论、馆务会议研究决定,图书馆实行面向师生的服务承诺制度,请广大师生予以监督。
1.保证开馆时间,按时开闭馆。不迟到,不早退,如遇特殊情况,提前通知或当面向读者说明原因。
2.挂牌上岗,主动接受读者监督。挂牌与座牌相结合,上岗时挂牌、亮牌,党员亮证,接受读者监督。
3.主动热情地为读者做好服务工作,不串岗、不脱岗、不在岗位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对读者主动热情、态度和蔼、文明用语、耐心解答询问。对违反规定的读者耐心说服教育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刁难读者,不与读者发生争吵。
5.营造良好的学习、借阅环境,做到室内环境整洁卫生、桌椅整齐,报刊书籍及时整理归架,不在各藏阅区聊天、谈笑、大声喧哗,走路轻、说话轻,推车轻。
6.实行首问责任制,如遇读者办理或询问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事,应向读者解释清楚并指明路径,务必使读者满意。
7.图书馆全馆职工将遵守各项服务承诺,若违反服务承诺愿意接受读者批评并接受学校和图书馆的相关处理。
热忱欢迎广大读者对图书馆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图书馆各楼层设立意见箱,读者意见、建议或投诉可放在意见箱中,对读者提出的问题及时通过意见反馈栏或其它方式予以答复。
投诉电话设在综合办公室,电话号码:6511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