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总工会[2013]104号《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十期实施办法》要求,在学校工会的组织下,图书馆领导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职工充分理解“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深刻意义。
第十期活动实施办法调整的重要内容,是在第九期的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一是降低补助起点,补助起点由800元降至600元;二是调整补助比例,由原来的30%、60%、80%调整为30%、70%、90%;三是提高封顶线,封顶线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四是取消大病段限制;五是提高先自付费用纳入补助范围的比例,先自付费用计入补助基数的比例由50%提高到70%。
图书馆在馆领导的支持下,确保了在职职工100%参与。
图书馆
2013年9月30日
图文编辑:陆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