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馆将于2016年1月19日开始放寒假。
二、读者如需借还图书,请于1月19日前到图书馆办理借还手续。
三、读者离开图书馆时,请自行带走个人物品,闭馆后,图书馆将对阅览区、自习室、存包箱内所有物品进行清除。
四、寒假期间(1月19日至2月25日)图书馆开放时间如下:
1、每周一、三、五 13:00--17:00新馆二楼服务台、202、203室,三楼302、303室,四楼401、402室,开放接待读者。
2、寒假期间图书馆网络正常开放。
3、新馆自习区域每天8:00--22:00对外开放。
4、春节图书馆自2月6日至14日闭馆。
特此通知
校图书馆
编辑:杨玉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