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培训新《规程》
国家教育部于2015年12月31日印发最新《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这是高校图书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图书馆赵越馆长第一时间利用管理QQ群,将新《规程》传达到管理人员,新学期开学,赵越馆长立即组织全馆职工第一时间进行学习培训,并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在图书馆网页、宣传栏上进行宣传,这在全省高校中,是第一家进行系统学习培训《规程》的图书馆。
2016年3月4日上午,由赵越馆长对全馆职工进行教育部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培训,职工人手一份《规程》,赵越馆长着重就新版规程与旧版规程中的修改调整内容进行了对比和讲解。
自新中国建国以来,针对图书馆的相关法规文件先后于1956年、1981年、1987年、2002年共下发了4个,为适应高等学校图书馆事业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和规范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由教育部(2015)14号文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为最新一版,共分八个章节,四十八条具体内容。赵越馆长在全馆培训中,逐条进行解读,还请老馆长,老书记从图书馆专业及新《规程》的法律效力等不同角度一起解读和分享学习体会,并将自己研读的思考,与职工分享。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中提到: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明确了馆长负责制;图书馆人员编制有了要求明细;对普通高校图书馆的定位明确、主要职能、主要任务等在总则中都有新的具体的规定;提高了图书馆的地位;对图书馆经费保障有明确规定;对馆员的具体要求、服务和管理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印发,必定对今后高校图书馆工作给予全方位的定位指导,最主要是学校能落实执行《规程》的相关条款,重视、提高、保障图书馆的发展的工作,让高校图书馆在学校的发展建设中,起到更有力的支撑作用。未来我校图书馆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努力建设成为一个在同类高校中处于领先水平的大学图书馆。
云南财经大学图书馆
2016-3-7
图文编辑:杨玉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