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接受捐赠图书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保证捐赠图书的质量和方便读者利用,结合本馆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接受捐赠的图书
1.本馆热忱欢迎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和社会团体本着捐赠自愿的原则向图书馆捐赠图书。
2.捐赠图书必须是捐赠人有权处置的合法财产。
3.捐赠图书具有较高收藏和研究利用价值,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符合我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需求。
4.捐赠图书为近5年出版发行的,捐赠图书应为《云南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中一类和二类出版社的正式出版物。
5.图书捐赠时,须附一份图书清单,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不予接受的图书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悖的图书。
2.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图书。
3.残缺破损或内有划线、标注、眉批等带有个人阅读印记的图书。
4.本馆已有馆藏,且不适合再增加复本的图书。
5.不具有学术价值或收藏价值的图书。
6.其他不适合高校图书馆馆藏或不符合本馆馆藏体系建设的图书。
三、相关权益及文献处理
1.捐赠的图书,本馆一经接受,即拥有对该图书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等相关权利。
2.不接受邮寄捐赠。
3.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采访人员负责接收团体或个人捐赠图书。
4.图书馆采访人员根据图书文献收藏原则,确定赠书是否适合本馆收藏,符合收藏原则方可接收捐赠图书,并颁发云南财经大学图书馆捐赠证书。
5.捐赠的所有图书文献,图书馆根据其学术价值、收藏价值等进行甄选、加工、收藏、展示和利用。图书馆有权在不知会捐赠者的情况下对捐赠图书文献进行加工、借阅、展示、剔除等工作。
6.重复赠书图书馆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转赠相关单位,并做好相应的移交工作。
四、本办法由云南财经大学图书馆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捐赠图书清单
图 书 馆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