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图书馆接受捐赠图书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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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图书馆接受捐赠图书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5-05-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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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接受捐赠图书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保证捐赠图书的质量和方便读者利用,结合本馆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接受捐赠的图书

1.本馆热忱欢迎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和社会团体本着捐赠自愿的原则向图书馆捐赠图书。

2.捐赠图书必须是捐赠人有权处置的合法财产。

3.捐赠图书具有较高收藏和研究利用价值,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符合我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需求。

4.捐赠图书为近5年出版发行的,捐赠图书应为《云南财经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中一类和二类出版社的正式出版物。

5.图书捐赠时,须附一份图书清单,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不予接受的图书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悖的图书。

2.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图书。

3.残缺破损或内有划线、标注、眉批等带有个人阅读印记的图书。

4.本馆已有馆藏,且不适合再增加复本的图书。

5.不具有学术价值或收藏价值的图书。

6.其他不适合高校图书馆馆藏或不符合本馆馆藏体系建设的图书。

三、相关权益及文献处理

1.捐赠的图书,本馆一经接受,即拥有对该图书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等相关权利。

2.不接受邮寄捐赠。

3.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采访人员负责接收团体或个人捐赠图书。

4.图书馆采访人员根据图书文献收藏原则,确定赠书是否适合本馆收藏,符合收藏原则方可接收捐赠图书,并颁发云南财经大学图书馆捐赠证书。

5.捐赠的所有图书文献,图书馆根据其学术价值、收藏价值等进行甄选、加工、收藏、展示和利用。图书馆有权在不知会捐赠者的情况下对捐赠图书文献进行加工、借阅、展示、剔除等工作。

6.重复赠书图书馆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转赠相关单位,并做好相应的移交工作。

四、本办法由云南财经大学图书馆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捐赠图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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